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铜陵吉玛特购物中心绿森林自助餐厅违反食 [复制链接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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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日,铜陵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了年第5期行*处罚案件信息,铜陵吉玛特购物中心和绿森林自助餐厅赫然在列,他们的主要违法事实分别为:经营铅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绿茶、龙井茶和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散装水果酒。

吉玛特购物中心的涉案茶叶信息如下为:绿茶(标示生产企业:安徽省天旭茶叶有限公司,标示生产日期:-04-02),龙井茶(标示生产企业:绍兴市新昌县峰一茶厂,生产日期:-04-02)

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》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(一)项,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(三)项,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*处罚法》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(一)项,对吉玛特购物中心处以“警告、没收违法物品、罚款”的处罚。

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》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款、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(三)项对绿森林自助餐厅处以“1、责令改正,予以警告;2、处人民币壹万元(¥.00元)罚款。”

来源:铜陵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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编辑:爆料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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